济源养犬管理规定
犬是人类的朋友,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,但也带来了噪声、环境污染及犬只伤人等诸多问题。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,可以反映出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。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,共同打造和谐、宜居、优美、文明的人居环境,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:
1.依法养犬。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》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不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。在养犬前,要做到换位思考,以不影响周边邻居生活为前提。
2.文明养犬。在休息时段,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;携犬外出时要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,避免犬只接近儿童、老人、孕妇等特殊群体;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,不携犬进入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图书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餐饮场所、商场等,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;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共绿地、草地花圃,外出遛犬时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。
3.健康养犬。要按照犬类疫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及时注射疫苗,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。如不慎发生犬只伤人事件,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,并及时采取免疫措施。
4.安全养犬。携犬外出时要使用链绳牵引(链绳长度一般不超过1.5米,由能够约束犬只的成年人牵引),并为犬只佩戴嘴套;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犬外出。确需离开犬只的,要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。
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、健康养犬、安全养犬,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。让我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,规范养犬行为,清洁城市环境,维护公共秩序,营造和谐人际关系,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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