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20日,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《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规定(草案)》进行了初次审议,济南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代表市政府就法规草案作了说明,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。记者注意到,《草案》设立了“可以暂扣犬只”“责令限期改正”等管理措施,提高了执法的可操作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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